八旬老人,心灵受抚慰;不孝儿媳,良心遭谴责 南江法庭巡回就地办案,成功处理家庭纠纷案件 作者:钟懂柏 发布时间:2009-10-27 10:10:11 2008年3月的一天,南江法庭走进一位八十岁的老人,在与法官的陈述过程中,声泪俱下,称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对自己不孝顺,虐待和侮辱老人,要求判儿子的刑,休儿媳。法庭庭长钟懂柏接待了该位老人,耐心倾听了老人的陈述。老人走后,法庭干警到老人所在的冬塔乡苍霞村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得知:老人有八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近几年来,儿子和儿媳除每年给付600斤稻谷外,未尽其它赡养义务,特别是在2007年老人的妻子双目失明并瘫痪后,儿子和媳妇不但不医治,反而咒骂、虐待二位老人,亲属、村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2008年4月7日,南江法庭正式立案受理老人曾添意诉儿媳赵小菊人身损害赔偿、债务纠纷和诉儿子曾概凡赡养、债务纠纷案,考虑到案件特殊性,法庭决定两案合并审理,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在当地村委会的配合下,2008年5月20日案件在冬塔乡苍霞村小学开庭,开庭当日,旁听位上坐无虚席。庭审时,原告说到伤心处,老泪纵横,旁听群众纷纷指责二被告,法庭在查明事实后,从情、理、法角度以案析法,指出二被告的错误之处,当庭判决由二被告赔偿原告的医疗费用,偿还原告的债务,并承担赡养义务。宣判后,原告再三感谢法官,被告也低头认错,双方的亲属及旁听人员均纷纷赞扬法院判决合理、公正,认为法院不仅解决了纠纷,更重要的是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场十分有意义的法制教育课,法院将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真诚为群众服务,真心解决矛盾纠纷,不愧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文章出处:南江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