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刑事审判庭运用刑事和解政策,成功审理了一件村民故意毁坏企业财产的案件。他们用真诚化解了村民与企业的隔阂,消除了村民的不满情绪,促进了企业与乡村的和谐发展。 2007年6月,鸿源矿业有限公司经批准在平江县童市镇永响村开采锂辉石、钽泥矿。为了便于矿山的开采,鸿源矿业公司与永响村村委会就山林补偿、共用电力设施等达成了协议。但是以罗西兴、刘争鸣为首的部分村民认为补偿数额不足,于7月28日和8月29日两次到矿区闹事,毁坏正在安装的矿山设备,造成经济损失16万余元。一个即将投产的企业被迫停止。
村民的违法犯罪,理应受到法律追究。案发后,公安机关抓获了主要犯罪人员罗西兴、刘争鸣、罗定泉、陈明思、刘立志。村民林端平、彭事安、刘正林先后投案自首。但仍有部分村民认为,村民靠山吃山,鸿源公司在村民世代居住的土地上开矿赚钱,应该给村民更多的经济补偿,否则,村民就有理由阻止鸿源公司开矿。由于村民的阻拦,鸿源矿业依然开不了工。案件侦查期间,永响村三十多位村民到法院集体上访,要求法院给个公道,并提出如果处理不公,他们将组织一部分村民到矿区阻止开工,一部分村民赴京上访。
这是一起非常棘手的案件,处理不当,必然会再次引发群体性事件。刑庭受理该案后,庭长邓小芳立即向院长周湘和分管副院长方炳均作了汇报。周院长指示:“此案案情影响大,法院一要坚决打击,依法处罚故意毁坏企业财产的犯罪人员,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二要妥善处理,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企业和乡村的和谐发展。”
刑庭对此案的审理高度重视。庭长邓小芳担任主审法官,分管副院长带领办案法官深入案发现场调查,走访企业和乡村干部群众,召开村民座谈会,听取村民意见,向童市镇党政负责干部通报案情,征求他们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4月1日,办案法官又邀请了童市镇的党政负责干部,鸿源矿业公司负责人与永响村村委会负责人和部分村民在法院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主审法官向村民宣讲了国家的法规和政策,指出了罗西兴、刘争鸣等人的犯罪行为给企业造成的危害和应受到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教育村民要学法守法。村民代表谈了自己对违法行为的认识和真诚悔过的意愿,请求鸿源矿业公司谅解。鸿源矿业公司负责人坦诚,由于客观原因,公司没有及时与村民沟通,表示愿意谅解村民的过激行为,放弃赔偿请求,建议法院对犯罪的村民从宽处理,并表示在企业发展后,要大力帮助当地村组共建美好家园。
4月9日,开庭审判时,永响村有60多位村民参加了旁听。罗西兴等八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公开悔过,主审法官以案释法,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合议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采纳了鸿源矿业公司请求从宽处罚的意见,对罗西兴等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至八个月的刑罚,对投案自首的三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参加旁听的一位政协委员说:“法院的审判充分体现了民本思想与和谐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