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上午,平江县公共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内,拍卖师清脆的槌声连续响起,平江县人民法院委托岳阳市正平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一栋住宅楼剩下的7套房产全部被成功兑买,成交总价为201万元。2012年10月19日已拍出5套房产,成交总价为174万元。两次拍卖12套房产成交总价为375万元。 本次拍卖的房产是平江县某单位与某建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的标的,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协商处理,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下达执行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的一栋新建住宅楼西侧12套房产和一楼20个车库。2012年9月24日,该案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平江法院司技室接到执行局移交材料后,立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随机选择对外委托拍卖机构,并邀请执行、纪检人员和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到场进行了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平江法院决定首先拍卖12套住房,然后再拍卖20个车库,所以这两次拍卖的标的均为住房。这两次拍卖前,平江法院对拍卖公告的内容、报纸及版面、电视媒体的选择、标的物宣传、竞买人报名情况及竞买登记制作的全过程严格把关,监督到位。
两次拍卖现场气氛均非常热烈,尤其是11月15日的拍卖现场非常火爆,各竞买人争相兑价,最后12套住房全部拍卖成功。房产的成功拍卖,为实现相关债权人的利益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