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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荣获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称号

作者:王晚东 彭峰  发布时间:2012-06-17 15:57:56


    继获得“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岳阳市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后,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为岳阳市法院系统第一家被评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单位”的基层法院。

    近几年来,平江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阳光司法”, 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司法民主,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2008年,该院就制定了《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周湘任组长,统一部署相关工作。2009年最高院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后,该院党组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推出《深化司法公开工作若干规定》,出台64条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以公开保廉洁、以公开促高效,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提升了审判信息化水平,拓宽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拓展了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

    五年来,通过狠抓司法公开工作,该院院整体工作平稳推进,每年收结案均超过3000件,结案率超过99%,连续五年进入全市先进和全省优秀法院行列,受到上级法院、地方党政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彭峰    

文章出处: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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