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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王晚东 彭峰  发布时间:2012-04-23 09:11:05


    为了加深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增强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平江县人民法院以创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单位”为契机,围绕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等环节,推出《深化司法公开工作若干规定》,以“深化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为目标,完善审判权、执行权阳光运作的长效机制,让广大辖区群众沐浴到“司法阳光”。

    该院按照公开、便民的要求,改建立案信访大厅,设置接待室、调解室、休息室。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办公,加强导诉、立案、接访、咨询、传递诉讼材料等服务工作,公告栏上公布案件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并设置了导诉员,由导诉员引导诉讼,为群众提供立案查案咨询服务。

    完善庭审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作。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听庭工作,规定每个法官全年接受听庭不得少于1场次,2011年人大代表听庭面超过93%。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领导批示和群众信访件。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公开选拔了人民陪审员44人,对陪审员参审工作制定专门方案,对陪审员进行培训、颁发证书。将人民陪审员分派到各个审判庭和基层法庭参与庭审,每位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不少于1次,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

    推行“阳光执行”制度。建立执行沟通机制,公开执行干警电话,设立执行值班接待室,畅通当事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征求分配方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将执行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执行计划及时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不花冤枉钱,不跑冤枉路。

    建立民意吸纳机制。重大疑难案件开展“庭前走访、开庭听访、庭后回访”活动,召开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和其所在辖区管理组织座谈会,使民意成为司法决策的重要参考。每个业务庭全年最少组织2次以上。健全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充分听取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重大疑难案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协调处理,力求案结事了。

    通过强化司法公开工作,该院整体工作平稳推进,连续五年进入全市先进和全省优秀法院行列,2011年,被湖南省高院评为“党务工作先进集体”,被岳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受到上级法院、地方党政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彭峰    

文章出处: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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