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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立案谈话制度“谈“出明白官司

作者:余强 王晚东 曾璋   发布时间:2012-04-23 08:18:32


   “这起案件您以侵权为由起诉可能面临举证困难,建议您以服务合同违约为由起诉,这样可以更好的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这是平江法院立案庭王法官正在向一名欲起诉平江某旅游公司的当事人李某进行立案谈话的一个画面。立案谈 话制度,是平江法院今年在司法为民和司法公开方面的一个“新动作”。

    “逼”出来的立案谈话制度

    近些年来,基层法院经常出现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诉权行使不当,而对法院审判程序和判决结果不满,进而导致上诉、申诉率偏高,缠诉、上访不断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办案。为在源头上减少该类上诉、申诉和信访案件,指导群众正当行使诉讼权利,减少诉累,打上明白官司。今年来,平江法院大力推行立案谈话制度,由立案庭对每一个申请立案的当事人进行立案前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对当事人所诉案件的法律释明、举证提示、诉讼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审限释明及其他应当告知当事人的事项,同时做好详细的谈话笔录,笔录随案卷移送审判庭庢并最终归案归档。

    “一问一答”中谈出明白官司

    平江法院推行的立案谈话制度,新就新在一个“谈”字上。过去法院立案时,仅将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打包直接交给当事人,并不过问当事人明白与否,当事人往往在一大堆诉讼指南和法律文书中不得要领。而立案谈话制度却变单向的“纸上释明”为“双向对话”,在与当事人一问一答的过程中,直白明了、步步深入地引导当事人对所诉案件产生初步、大致的了解,让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即对案件形成客观理性的认识。首先要求立案法官将有关受案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并采取与当事人谈话的形式,对上述法律文书逐件告知、讲解,详细释明所诉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提示各项诉讼风险,回答当事人相关诉讼问题,立案法官同时详细登记立案谈话笔录。确保当事人对诉讼流程、诉讼风险、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清楚明白后,最后由立案法官与当事人在谈话笔录上签名,整理归档。为突出谈话笔录的针对性和具体性,谈话笔录摒弃填写式的方法,实行逐案制作。

    立案谈话制度成效初显

    平江法院立案谈话制度推行以来,不仅让当事人更加正确行使诉权、打上了明白官司,有效地维护了合法权益;而且提高了司法公开的透明度,有效减少了上诉、申诉、信访案件量;同时由于有了当事人签名的谈话笔录,当事人不会再以没有告知其风险为由而找法院无理取闹,法院大大降低了办案风险,减轻了办案负担。今年一季度,平江法院上诉、申诉率同比下降了10%;因诉讼权利行使不当引起的信访案件仅11件,同比下降了30%。

编辑:曾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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