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九点许,经审务督查员现场督查,本院审判大楼第一、三、四、五、六审判庭干警着装规范,庭审纪律严肃,无违规行为,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一位合议庭成员上身着制服配法徽,下身却穿牛仔裤,着装不严谨。”4月17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发出《审务督察通报》,对违规干警及其所在庭室负责人采取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处罚。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平江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审判监督管理规律,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从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务督察参组,不定期对全院五个严禁、考勤、卫生、值班、庭审及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进行督察。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发出《审务督察通报》在全院进行通报,并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惩戒,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有效提高了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切实促进了干警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一直以来,平江法院通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办案质量与效率不断得到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08件,办结3503件,结案率99.85%,被评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全市文明职工之家”、“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全市绿化园林式单位”,连续第五年进入全市先进和全省优秀法院行列,18人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