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伍市镇普祝村的村民们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对水塘清淤能持续近一年时间,而且要把水塘周围的20多亩耕地都挖坏。直到带头“清淤”的卢某辉被公安机关抓获,于2012年4月10日被平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村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卢某辉是在非法淘金。 卢某辉是平江县伍市镇普祝村的一位村民,曾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09年6月被平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卢某辉得知村里有黄金矿脉,卢某辉便动了挖金子的心思。因为政府对采挖黄金控制得非常严格,卢某辉伙同熊某等三人(均在逃),以对水塘清淤为名来掩人耳目,占用了村里的大片耕地进行非法淘金,从2010年12月到2011年9月,挖掘了大片耕地开采黄金。经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平江县农业局鉴定,卢某辉等人破坏农用地共计13432平方米,折合20.14亩,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辉伙同他人,以水塘清淤为名,擅自占用耕地进行非法淘金,改变土地用途,严重破坏耕地种植条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属累犯。但其到案后认罪态度好,且已对耕地进行了平整,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