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0日,湖南省平江县三墩乡苏跨东在平江法院执行人员做了大量劝解工作后,主动将违章建造的房屋拆除。苏跨东非法占用水田117平方米建房,国土部门多次责令拆除,苏跨东一年多拒不履行。平江法院接受国土部门申请后,多次做工作,并于2009年9月27日发出公告,责令苏跨东限期将非法建筑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告发出后,平江法院执行人员与苏跨东主动联系,并赴苏跨东家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动之以情,缓解了苏跨东的对抗情绪,再晓之以法,讲明苏跨东应该履行的义务、拒不执行的后果及主动履行的益处。在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后,苏跨东终于“想通了”,于是主动将房屋拆除。
平江法院此次执行工作完满完成,彰显了文明司法的魅力,展现了平江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能力,增强了平江法院在当地群众心中的公信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