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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五个倾斜”,推动法庭建设

作者:李永红 曾璋  发布时间:2011-11-17 09:03:05


    平江县法院现设9个人民法庭,法庭干警共32人,每年法庭审结案件在1500件以上。近几年来,平江县法院坚持立足基层,夯实基础,高视角、多方位、大力度地寻求法庭建设工作的动力支撑,狠抓法庭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跨台阶、上水平,法庭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认识,在领导重视上向法庭倾斜。我院在政策制定、项目选择、设备配套等方面,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优先、基层法庭优先的原则,将法庭工作摆在全院工作的突出位置。院领导坚持每年深入基层法庭,听取法庭庭长及法庭工作人员的工作思路,主动了解法庭的需求,通过深入细致地调研,分析现状找不足,集思广益思良策,有针对性、符合实际地帮助法庭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同时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法院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反映,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今年来,院长周湘16次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法庭,听取干警意见,慰问干警生活,督促和指导法庭工作。

    二、充实队伍,在人才配备上向法庭倾斜。我院着眼对法庭人才资源的开发优化、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一是招录人才。近三年来,通过全省法检系统考试,公开向全国招录了25名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其中21名审判岗位的新干部全部充实到各个基层法庭,法庭队伍进一步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二是大胆提拔。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法庭年轻干部的培养,着力把基层法庭打造成培养干部、锻炼干部和选拔干部的基地。2009年公开招考的8名干部中,有3名被调往市中院,1名被交流到君山区法院,其他4名审判岗位的干部,今年10月全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为审判员;2010年公开招考的7名干部中,5名审判岗位的干部今年全部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各基层法庭庭长倾心尽力,充分发挥好对年轻法庭干警的“传帮带”作用,部分新招录干警工作半年就基本具备独立办案的能力,近几年已逐步成长为法庭的中坚力量。三是教育培训。提供一切便利条件,鼓励和组织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每年派出一批基层法庭干部赴省高院参加法官培训。近几年来,有3位干警通过自学取得法学研究生学历,17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着力提升法庭干警的综合素质,在法庭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法庭干警每年都有100余篇宣传信息及调研论文发表在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网、岳阳晚报等各种媒体刊物上。今年又发挥法庭年轻干警贴近一线、理论功底较为扎实的优势,组织法庭干警编纂了《法庭工作100问》,将法庭工作的经验做法理论化、规范化、系统化,有效地指导了法庭工作的开展。

    三、夯实基础,在经费保障上向法庭倾斜。为加强法庭基础建设,着力改善基层法庭条件,院领导积极奔走,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法院、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目前9个法庭已全部列入国家法庭建设规划,争取到上级拨款近300万元投入到基层法庭建设。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今年规划300万元资金启动了南江法庭的建设,目前已筹资到位200万元;投入30多万元对安定法庭办公楼进行了全面翻修,汉昌法庭建设正在积极筹划之中。着力改善法庭的办公条件,为各基层法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等办公工具,基本实现法庭办公自动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完善经费保障制度,由院机关统一发放法庭干警工资、补贴、津贴和统一预算法庭办公费用,真正做到机关与法庭的工作人员同工同酬。为每个法庭配备炊事员,每年提供6000-8000元的食堂补贴,并在法庭宿舍配备了电视、热水器、空调等家具家电,着力改善干警的生活条件。积极与各法庭辖区乡镇政府及社会各界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为法庭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法庭干警的干劲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四、健全机制,在规范管理上向法庭倾斜。出台了《法庭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法庭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法庭人员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对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岗位职责作了更详细、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健全了审判工作的责任制。二是严格考勤制度。每个法庭都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要求全庭干警必须按时上下班,有事外出需请假,每天的考勤情况做好登记,方便院领导随时下庭检查。三是健全财务制度。法庭的账务专人管理,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了明细账簿,案件诉讼费的收取及法庭日常支出情况都记载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四是确立法庭联系基层党政制度。法庭每月必须将本月的重大案件、收结案数等工作情况向当地党、政机关作简要汇报,以便了解工作情况,实现人力、物力资源共享。同时,法庭还制定了工作督查、巡回审判等制度,这些制度的确立,明确了法庭内部权责的划分,加强了法庭工作的管理,转变了法庭干警的作风。 

    五、发挥职能,在司法便民上向法庭倾斜。一是强化调解手段,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完善审判过程全程调解机制,形成法院与镇、村基层调解组织三级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积极运用诉前调解,聘请调解员委托调解,邀请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员参与调解。近几年来,基层法庭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二是不断完善便民诉讼的各项工作机制,打造便民诉讼的宽松环境。基层法庭大力推行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诉讼机制,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把司法保民、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措施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近3年来,基层法庭每年上门立案120多件,到当事人田间、地头、庭院巡回审理案件520多件。对处于弱势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共接受群众和当事人咨询2000多人次,解答有关法律问题3000多个。 

编辑:徐锋玉    

文章出处:平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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