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拍卖师一锤定音,拍卖会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2011年10月17日下午,平江法院委托岳阳创益拍卖有限公司的一场拍卖会取得圆满成功。拍卖标的物位于平江县南江镇,是一栋带两个铺面的临街四层房屋。房屋原主是王某,因其欠下巨额债务,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判决王某返还债务,王某在法定期限未履行。债权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2010年11月,法院向王某下达执行通知书,责令王某立即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王某仍一直未履行。2011年5月24日,平江法院根据依法裁定拍卖王某在南江镇的此处房产。
平江法院司法技术室受理执行局移送的案件后,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评估。2011年8月15日,平江法院司法技术室经请示中院,邀请平江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到场,在平江法院纪检监察领导的监督下,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摇号选定了岳阳创益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2011年10月17日下午,拍卖会在平江法院会议室举行,4人参加竞拍,许多群众旁听,平江法院纪检监察的领导、执行局负责人、司技室负责人到场。整个会场秩序井然,气氛融洽,参与人员几次响起掌声,最终此房产由邹某等三人以86 4000元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