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法发[2011]5号
中共平江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1]29号)和湘纪发[2011]29号、平纪发[2011] 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专项检查与整体推动《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配套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并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涉及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本院机关的副科级以上的党员干部。
(二)检查内容
1、对各单位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包括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治理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情况。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兼职或取酬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的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遵守了“八个严禁”、“52个不准”,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以及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进行了对照检查。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如实、全面地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了规定事项。
(3)贯彻执行《平江县法院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
三、组织实施
院党组成立《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机关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湘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昌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伉宗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监察室,由欧阳毅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结束,主要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
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本院组织学习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做好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15日前报县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
院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本院党员领导干部的检查工作。
本院及各内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要求认真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处理。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本院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送县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内设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于9月8日前报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督查整改阶段(9—10月)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院《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本院全体副科以上党员干部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方式: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检查的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县纪委报送检查情况。
本院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10日前向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人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本院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县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章立制阶段(截止10月底)
本院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区、院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将建章立制贯穿于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认真梳理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戚朋友谋取利益、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兼职、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以及收受红包礼金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
五、工作要求
《廉政准则》对于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此次专项检查是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本院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准备,确保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本院副科以上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院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精心谋划,具体安排,务求落实。搞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二)严格要求,不走过场。本院副科以上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督查整改,从严要求,防止走过场。自觉参与到专项检查中去,对照准则做好自我检查,做学习、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对专项检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对自查自纠不深刻,零问题、零案件,举报投诉多的党员干部进行重点核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讲求工作实效,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本院要全方位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本院网站、宣传栏、信息调研动态、电视等媒体宣传《廉政准则》和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全院干警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以及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从而主动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为《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认真总结,深化成效。本院要对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掌握规律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纠正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积极探索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创新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切实解决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