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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法院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1-08-31 16:30:46


                                       平法发[2011]4号

 

                                  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院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室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文件要求和省、市、县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能力水平,根据《平江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现就我院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全面有效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平江的县域经济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

    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院党组对下属党支部的指导与发挥党支部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具体、及时,公开形式多样、便捷,公开的结果客观、公正。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结合实际。根据法院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党务公开要与本院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以党员、群众的支持、参与和认可来检验党务公开工作。

    三、实施范围

    法院党组、党总支及十个党支部。

    四、主要内容

    1、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内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和流动党员管理等情况。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党组织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等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落实、考核情况,党组织“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情况,违纪党员处理情况。

    4、党组织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的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及落实等情况。

    5、作风建设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联村组情况。

    6、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院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等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审判工作特点,将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涉及其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予以公开,及时公开机关效能和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院党组党务公开目录由县委制定,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由院党组制定。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

    3、收集意见及反馈。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监督电话、网络征集意见、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民情沟通、党务工作例会等形式,收集党员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反馈。

    4、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党务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登记、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二)公开的方式

    1、文件公开。主要是结合实际,将县委、院党组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相关事项,以文件等形式向党员传达。

    2、会议公开。根据确定公开的范围、内容,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或通过各种党组织内部工作会、党务情况通报会、民主生活会、重大决策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会、重大民生问题决策听证会、民主访谈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等形式公开。

    3、公开栏公开。在便于党员群众查看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屏等设备设施,对已通过审批的党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公开栏中应设置公开监督栏,办理事项的负责人、承办人姓名照片及监督投诉电话,并附设意见箱,公开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4、媒体网络公开。结合实际情况,充分依托内部办公网络平台,将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关注度高的事项适时公开,并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5、设立服务窗口。各服务窗口设立党务公开窗口,公开服务项目和办事流程,以方便党员群众了解相关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办理相关事项。同时采取在服务窗口设置咨询岗、设立接待室等方式,解答疑问,最大限度地满足党员群众的需求。

    (三)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六、实施步骤

    按照“条块结合、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分批实施、及时总结、适时监督”的工作思路,党务公开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按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制定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党员群众对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意识,形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7月1日至7月20日)

    2、组织实施阶段。按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的要求,编制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完善公开资料(包括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各种表格等),再实施公开。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党务公开。

    3、检查考核阶段。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求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将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行“五纳入”,即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班子考评、创先争优、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保障制度

    党务公开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说明。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群众可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相关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作公开,但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党务事项,答复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情况。

    3、监督检查制度。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院党组党务公开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院党组对所属总支、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4、考核评价制度。县委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本院党总支、各支部的党务公开纳入本院党建工作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八、加强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实行“院党组统一领导,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纪检组、监察室协调监督,其余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院长方炳均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伉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放南任副组长;高翔、欧阳毅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欧阳毅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各支部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    

编辑:徐锋玉    

文章出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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