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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灵活办案

作者:罗肖  发布时间:2011-05-20 08:06:53


    平江县人民法院长寿法庭在审判实践中以人为本,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拓宽调解渠道,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近日,原告黄某来到长寿法庭,要求与其身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务工的丈夫郭某离婚,法庭遂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郭某邮寄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但在开庭当日,只有原告黄某到庭,法官立即与其丈夫郭某取得电话联系,得知郭某因工作繁忙、公司不准假而未能到庭应诉。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当机立断,决定进行电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郭某表示非常渴望见襁褓中的女儿郭某某一面,此时郭某某正在法庭中由黄某家人抱着,法官马上上网,利用网络视频达成了郭某的心愿。双方当事人被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孜孜不倦的敬业精神感动,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调解离婚。法庭立即将原告签字捺印的调解笔录传真给被告,被告随后将已签字捺印的调解笔录传真回法庭。在调解书制作完成后,法庭又以挂号信的方式将调解书邮寄送达给了郭某。

    一场相隔千里的离婚纠纷,从收案到结案,长寿法庭坚持便民利民、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多种方式灵活办案,既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办案效率,更做到了案结事了,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

编辑:徐锋玉    

文章出处:长寿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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