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龙门镇浊江村村民方再思,因不服法院对其反革命纠合案再审复查处理,准备进京上访。5月11日上午,平江法院为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立案庭在院领导的带领下携带四本原审卷宗就该村民不服复查处理在当地召开申诉信访听证会,并特邀县政法委、县信访局领导和所在乡镇的县人大代表、村、组负责及方再思本人和亲属代表等20人参加了听证。该案在各级领导和代表的见证监督和积极参与下,上访老户方再思终于解除了疑团,既对法院尊重历史、客观务实的办案原则表示理解,又对该院能下访倾听民声,并帮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的民本作风深表谢意,当场表示服判息纷,不再进京。 申诉人方再思,现年69岁,1968年文革期间因捏造假情、制造恐怖气氛,扰乱社会治安,被当时的军管小组以反革命纠合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后不服判决一直申诉,1979年7月被改判有期徒刑三年,1982年4月复查后判决对其免予刑事处分。事隔20余年后,申诉人方再思轻信旁人言语,认为只要改判无罪,可获得巨额国家赔偿,因此,他通过多种渠道数处申诉。听证会上,他对自己当时只有言词煽动并无实际行为结果且判决无法律条文等为由进行了申辩。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要求国家赔偿。办案法官在仔细调阅全案卷宗后,就信访申诉人方再思提出的疑问,依据当时的法律政策和平反历史冤假错案依据一一进行了释明。认为该同志在动乱期间政治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谎称自己参加了某武装组织,造成当地政府组织大量人力搜山,并对另一抢劫银行案起到了一定的鼓励和煽动作用,故察其行为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无论按当时的政策还是现有法律,都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同时释明《国家赔偿法》是1995年才开始实施,该法对实施前的案件没有溯及力。到会代表也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认为法院已二次复查改判,根据党的平反政策早已落实,此次又真诚倾听信访人意见,下到基层对面召开听证会,是民本精神的具体体现,通过认真听取方再思的申辩和法院的复查依据,要求方再思要服判息访,安心生产、安度晚年。最后,方再思表示自己上访是受了某些人的挑拨,以为可以索一大笔赔偿金。今天听后才恍然大悟,对自己问题改判免刑是恰如其分的。
随后,法院又就方再思现已年逾古稀,家中又无子女的特殊情况,确属孤寡老人,当场与镇、村领导协商帮其解决低保进五保,对其实际生活困难,镇政府和村上表示尽最大努力给予经济扶持和帮助。对此,方再思老人缓缓站起,向在座的各位领导深深地鞠了一躬,感谢党和政府没有忘记和歧视自己这位老人。一起准备进京上访的案件在该院的尽心努力下,成功得以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