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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不久即离婚 准妈妈悔恨当初

作者:彭丽平  发布时间:2011-05-19 08:05:54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两位80后青年相识数月即登记结婚,却在婚后不久来到法庭协议离婚。

    现年21的原告万某与23岁的被告朱某于2010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就开始同居生活,因万某在同年8月怀上身孕,两人于2011年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此后双方却因为性格不合,为家庭琐事不断争吵,经多次协议离婚未果后,两人一起来到了法庭。

    了解详情后的法官立即对两人耐心的进行劝解,并从保护未出生子女及怀孕妇女的角度力劝当事人慎重考虑,不应该轻易离婚,原告万某在法官及亲属的劝解下,仍无意和好,认为自己与被告从相识到结婚只短短数月,彼此在不是十分了解的情况下便同居进而结婚,双方结婚不久就因性格各异、观念不同而不断争吵,夫妻感情逐渐产生裂痕,原告已无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被告朱某也坦言两人结婚过于轻率,并表示尊重原告的意愿。为利于怀孕中的小孩健康成长,双方均不愿对博法庭,惟愿自行协商离婚,好聚好散。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经和气协商,两人一致达成了万某与朱某离婚、共同之子女出生后由原告朱某抚养,朱某自愿承担抚养费的协议。达成协议后的万某当即留下了悔恨的眼泪,坦承自己年轻过于冲动,在互相还不了解的情况下轻率的开始婚姻,不仅伤害了彼此,也伤害了无辜的小孩。但释然后的万某随即抹干眼泪走出法庭,表示会从这次失败的婚姻中吸取教训,乐观的期待人生新的开始。

编辑:徐锋玉    

文章出处:梅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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