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xfy.cncourt.org】 首页 | 平江法院 | 新闻中心 | 法学园地 | 裁判文书 | 审务公开 | 法官风采 | 普法天地 | 荣誉展台 | 法律法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夫妻双双失去自由

作者:余 琰 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1-01-17 09:16:32


    一对夫妇,丈夫是县人事局局长,妻子是县邮政储蓄银行办公室主任,本来过着羡煞旁人的幸福生活,却因犯罪而面临牢狱之灾。2011年1月13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萍萍、张洪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6-2009年期间,被告人张萍萍、张洪平以其子出国留学、其弟弟在长沙开投资公司、自己经营酒吧茶楼和快印公司等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每万元每天100-500元不等的高息为诱饵,或采取虚假承诺帮忙安排工作等方式,向60多名债权人借款共计人民币123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前期借款本金300余万元、支付利息800余万元。时任人事局长的张洪平,在妻子张萍萍还款困难时,出面向人借钱并出具借据共计人民币102万元,并在妻子向他人借款20万元的借据上签字担保。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院办    

文章出处:平江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022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01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