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尽管又是一个星期六,平江法院的几位法官却没法在结束了一周的忙碌后,享受周末安宁的生活。在主管副院长吴来程的带领下,一直驻在离县城四十多公里的南江镇,协助县政府处理平江县非金属矿资产处置事项。 平江县非金属矿曾经是一家生产长石粉的国有企业,因为连年亏损,平江县政府从2009年开始对其进行改制,截至目前,改制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该矿生产区将全部被拆迁。但在厂区范围内,有近50户职工居住在企业的公房中,这些人不搬迁,拆迁工作就无法进行。为避免搬迁导致这些职工流离失所,县政府制定“以房换房”方案,拨出专项资金,修两栋建廉租房供这些工人居住,第一期工程已经在今年11月中旬完工。出于各种原因,部分工人不愿意搬迁,对整个改制工作造成很大影响。
为配合县政府工作,保障企业改制工作圆满完成,平江法院成立由民事审判法官为主的工作组,多次上门和不愿搬迁的工人进行沟通,耐心做工作,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如退休工人李广洲,第一期房子分房时抓阄排名靠后,只分得位于六楼的房子,因为体弱多病,上下楼不便,李广洲拒绝搬迁。法院工作组得知情况后,经请示有关领导,在第二期分房名单中将其排名靠前,以保证他能选到低楼层的房子。考虑到距第二期交房还有几个月,又挤出经费为他在镇上租了一套房子,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法院工作组和另一位退休工人陈请凡的沟通过程则更具戏剧性,陈请凡退休后即离开企业回到老家生活,工友们已经七八年没见过他,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只知道他老家在平江县苏村乡,但工作组多次到苏村乡均为寻找到他。最终,平江法院的老干警邹坚辉找到他的丈母娘,才联系到居住在深圳的陈请凡,得知可以换得新房子,他立即兴冲冲地赶回来签订了合同。
平江法院始终将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贯穿于工作中,着力于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在这次行动中,由法院负责的对象最终全部同意搬迁,保证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这些职工今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