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喜欢养狗,为看家护园,为欣赏娱乐,为打发寂寞,但狗需要主人的看管,不然,惹出事来主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近日,平江法院栗山法庭审结一起因狗咬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狗的主人潘某是某砖厂的老板,为看护厂房,养了一只狼狗,取名“旺财”,前期向潘某送达传票时,在其厂办公室见到了“旺财”,身长一米五,一副威猛的样子,潘某不时抚摸着“旺财”。
开庭时,原告李某与被告潘某均到庭,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方知,“旺财”今年四月份还咬伤过另外一人,潘某为此支付了3000多元医药费,今天因“旺财”再次咬伤人,与李某产生纠纷。在调解中,承办法官在查明原告李某无挑逗狗的情况下,对潘某因看管不严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就狗伤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责任承担问题向潘某进行释明。经调解,潘某向李某支付了1600元医药费,本案调解结案。
本案中的“旺财”多次咬伤他人,不但没有给主人带来财运,反而平添许多麻烦。养狗看家护园不是坏事,但未看管好,造成他人伤害,主人就要承担责任了,养狗同时,别因为喜欢疏于管理让它将你“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