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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江法庭调处离婚案件的“四字”秘诀

作者:苏建新  发布时间:2010-09-17 17:16:18


    平江法院瓮江法庭针对逐年增多的离婚案件,摸索出一套独到的调解方法,使离婚案件的调撤率大大提高,今年的调撤率达到了75%。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成功地挽救了许多濒临破裂的家庭,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他们有调处离婚案件的"四字"秘诀:

    一、对症下药。法官首先从原告提出的离婚理由入手,站在旁观者的角度,针对夫妻间存在的主要矛盾进行分析,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让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说服对方原谅和理解,不因小事纠缠不休,最终达到调解和好的目的。  

    二、以退为进。法官从原告的离婚态度入手,针对部分当事人起诉的目的是想教育对方,只要对方改正错误就有可能不离婚、不改就坚决离婚的情况。引导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认错误、出具书面保证,这样做一方面使有过错方能够以此约束自己的言行,达到教育改过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为无过错方的日后维权奠定了基础。

    三、顾及子女。法官对有共同子女的案件,巧用"骨肉亲情"这一利器,结合离异子女犯罪率高及性格易出现障碍等突出的社会现象,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规劝,离婚会给孩子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告诫当事人不要意气用事,尽可能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亲情感召。针对有些夫妻闹离婚,是因为与家庭其他成员产生矛盾或因家庭琐事而发生纠纷,夫妻感情无根本问题的现象,发动双方的亲朋戚友积极劝说当事人,要顾及家庭,念及亲情,摒弃前嫌,重归于好。  

    五、唤起回忆。法官有效利用法庭调查环节,在审查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回顾过去的甜蜜岁月和曾经的甘苦与共,以唤起双方对夫妻感情的留恋和珍惜,摈弃离婚之念,维护家庭的和睦和稳定。

编辑:院办    

文章出处:瓮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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