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法院刑庭庭长余琰终于松了口气,看着被害人李某等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 2008年12月18日晚,平江县长寿镇发生了一起重大故意伤害案,方某等13人故意伤害6名被害人,造成6名被害人从轻微伤到重伤不等的伤害,损失高达4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由于13名犯罪嫌疑人家属拒不承担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多次到县、市上访,双方矛盾越来越大。
案件诉至平江法院后,平江法院高度重视,刑庭庭长余琰一方面先后6次指派法官到被害人家中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做他们思想工作,动员他们放弃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要求。另一方面,逐户上门,向13名犯罪嫌疑人家属宣讲法律,苦口婆心地劝他们积极筹措资金赔偿被害人,争取对犯罪嫌疑人的从轻处理。
2010年8月30日, 6名犯罪嫌疑人家属与6名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其他犯罪嫌疑人家属也承诺在一个月内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至此,一起重大矛盾纠纷在平江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以化解。